贵州省印发《实施意见》: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
时间:2023-11-20 来源:天眼新闻
贵州省“两办”印发《实施意见》: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
       1月16日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       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将创新体制机制、建立完善水土保持规范标准,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方式方法等,科学推进石漠化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        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。一是着力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。聚焦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,统筹推进水土流失预防保护。包括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空间管控、加强重点区域预防保护、加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、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4个方面内容;二是严格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。聚焦有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提出政策措施。包括健全监管标准体系、多措并举高效监管、多方联动协同监管、强化建设主体责任落实4个方面内容;三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。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明确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任务。包括全面推动综合治理提质增效、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、强化林下水土流失治理、大力推进坡耕地治理、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5个方面内容;四是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基础支撑能力和水平。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,从强化规划引领、增强水土保持扏法能力、健全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、深入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、强化水土保持科技创新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6个方面明确了措施。
       《实施意见》从强化组织领导、强化统筹协调、强化投入保障、强化宣传教育4个方面,提出具体保障措施。
       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治理1.49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,其中:消减0.3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、1.19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实现强度下降,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5.05%以上。2026—2035年,全省治理2.9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,其中:消减0.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、2.3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实现强度下降,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8.4%以上,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,生态效益更加显现,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。
       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向莉君